主要职责:
(一)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
(三)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制定或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行业标准。
(四)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督抽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
(五)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部级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日常管理。
(六)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并监督管理。
(七)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管理。
(八)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打假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领域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提出本领域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91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