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组织实施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控。
2.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普查。
4.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5.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部级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日常管理。
6.指导地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
7. 承办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的具体组织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