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六部门《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1.4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24.4万个,整顿市场5.8万个,查获假劣农资1311.2吨,配件3.3万台件,查处案件3724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9件,捣毁制假窝点34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一、部署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针对肥料、农药、兽药、种子等农资产品开展年度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农药样品5250批、肥料220批、兽药7489批。各地农业部门积极配合国家监督抽查,并围绕当地主要农资品种开展质量检测。江西省对全省农资市场进行抽样检查,安徽省、天津市分别对种子和饲料开展质量抽检。湖南省将“复交稻”种子、转基因种子、配方肥和“百草枯”农药列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四川省及时查处农业部公布的不合格农药产品,并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农机、渔船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
二、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各地农业部门联合工商、质检等有关单位,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际和县际交界处、乡村流动商贩、农资批发市场、农资展销会、农资“忽悠团”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湖南省在娄底市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省市县联合行动,三级农业执法人员对全市农资市场、企业、仓库进行拉网式检查。西藏自治区坚持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提高了监管效率。广东、河南、湖南、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分别成立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三、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农资经营企业证照不齐全、超范围经营、档案和台账不完备、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督促其进行整改,对种子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私自分装以及销售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四川省加强种子经营主体网上备案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生产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甘肃省强化资质条件审查,对不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采取限期整改、吊销证照和依法取缔等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天津市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企业清理和规范行动,督促建立并完善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取缔兽药GSP未达标企业。
四、严厉查处假劣农资案件。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上海、吉林、甘肃等省市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广开案源渠道。山西省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疑似案件进行排查,不放过任何一起假劣农资案件。江西、山东、河南、江苏等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饲料和兽药问题,迅速部署农业执法机构进行追查,组织查处涉事企业和产品。广东省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邀请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以案说法,起到了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
五、深入开展农资宣传培训。各地农业部门结合春耕备耕,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有关培训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识假辨假技术咨询和检测服务,展销和赠送优质农资产品,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云南省各地市、各县区均开展了主题鲜明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安徽、山西、甘肃、广西等省区开设放心农资大讲堂等培训课程,对基层执法人员、农资生产经营者、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讲授农资科学选购、合理使用和依法维权等知识。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各地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3.7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64万份,举办培训1.32万场,接待咨询群众656万人,受理投诉举报2477起,展销放心农资货值2.9亿元。
六、构建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各地农业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农资打假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江西省农业厅与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机制。天津市建立假劣兽药跟踪抽检、挂牌督办、产销区联合办案和区域联合办案制度。北京、上海等地进行专题研究,探索建立互联网农资销售监管联动机制。浙江、江苏、贵州等省推行农资经营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项目建设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建设,显著提升了农资门店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