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农业部等九部委联合召开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会上,浙江省农业厅、甘肃省工商局、云南省质监局、山西省公安厅分别介绍了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做法。
打防并举,狠抓农资监管。2016年,浙江省农业执法围绕护航G20杭州峰会,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狠抓农资打假,力促诚信经营,主要做到了“四个抓”。一抓案件查办。组织开展三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草莓、杨梅专项执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近8万人次,检查各类主体4.4万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411起。实施奖惩政策,加强执法办案,对办理大案、全年办案20起以上、罚没款总额10万元以上的32家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办案少、办案量下滑的单位进行了通报督查。二抓机制建设。与省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农资全程监管,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坚持全面巡查、交叉互检和重点暗访相结合,基本实现“一地发现线索、多地联动办案”。实施投入品抽检和农药、叶面肥隐性成分专项抽检计划,加强监督抽检和例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罚。三抓诚信经营。出台《浙江省农业投入品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指导省农资行业协会开展农资诚信示范创建,评定“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杭州、宁波等地推行农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桐庐、海宁、普陀等县(市、区)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评选活动。四抓队伍建设。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并基本实现参公管理。加强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组织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开展十佳“绿剑”卫士评选,创建省执法办案人才库,分级分层次开展培训。
严格执法,确保农资安全。近三年来,云南省质监部门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5451家次,抽检样品3349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质量、计量违法案件709起,涉案产品货值1.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一是多措并举。突出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重点产品,对省内全部300多家农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组织开展农资经营门店拉网式检查,对问题企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曝光、“一会四书”等处理措施。二是服务下乡。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及时受理投诉举报。3.15期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启动仪式、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电台“质量之声” “金色热线”节目宣传农资打假知识。三是部门协作。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制定《关于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协作工作规定》,按季度通报、分析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定期向公安机关报送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并及时移送有关案件。2014年来,全省质监系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3起。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犯罪。山西省公安厅全面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强化农资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为主要抓手,立足于打好合成战、集群战,相继侦办了一批重大农资犯罪案件,获得了公安部的高度肯定。一是强化联动。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在情况通报、信息交流、案件移送和农资犯罪案件侦查调查、物证提取、检验鉴定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会同省农业厅制定发布省属检验鉴定机构和检测项目参数等名录,规范和畅通涉案物证检验鉴定渠道。推动组建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检验等涉农领域专家组。二是广辟案源。与省农业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主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大型集贸市场、农资集散地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与行政执法机关、基层派出所、治安积极分子、基层群众、农资重点企业有效对接,不断摸排案件线索。三是健全队伍。在全省10个市、99个县公安机关中组建了食药侦查队伍。与农业部门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促进公安侦查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互补,推动农资打假行刑衔接。四是注重宣传。在重点时节,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在重大案件侦破后,通过“三微一端”新媒体集中宣传农资案件侦办工作的举措和战果。准确把握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坚持“弘扬正能量,避免负效应”,坚决杜绝社会热点炒作。
创新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甘肃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抓春耕秋播时令,抓农资市场监管,抓重点问题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假护农行动。一是及时部署。甘肃省工商局于2月21日召开了以农资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执法视频会议,并下发《开展2017年红盾护农及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时部署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抓住春耕秋播重要时节,对问题多发、涉及面广、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摸清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的分布和经营状况。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经营主体的守法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三是创新机制。抓好农资经营户“两账两票,一卡一书”、销售备案、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等级监管等制度落实,建立监管区域责任制,质量承诺制和举报打假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15”维权站遍布城乡的优势,建立打假维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