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旨在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提出,2017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这条底线,坚持“产”“管”并举,推进质量兴农。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以督查督办、考核评价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6%以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全县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一体两翼”综合监管体系,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项目验收和机构“双认证”考核,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监管效能。要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过考核验收。要强化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加强产地安全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巡查监督,加强农产品准出准入工作对接,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要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抓好农业标准修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认真开展例行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升农产品合格率。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重点开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蔬菜水果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环节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快建立追溯和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包装标识、进销台账、追溯标识、召回和处置等制度,逐步实现商品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督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公开质量安全承诺,落实自律检测制度。要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低事件损失和事态影响。要严格督办考核和责任追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绩效考评,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依据相关规定对乡镇政府、农业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