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信息共享机制
记者从河北省农业厅获悉,京津冀三地农业部门日前签署京津冀农产品(11.010,-0.01,-0.09%)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框架协议。三方商定,京津冀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建立检测信息共享机制。
三地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加强检测技术培训交流,实行区域内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实现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互认。针对主要风险点进行联合检测,开展区域内异地互检工作。定期互通共享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适时召开风险预警监测会议,共同分析风险预警形势,适时统一发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三地成立京津冀农安协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京津冀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协同监管相关事项,研究部署协同监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三地将针对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农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私屠滥宰和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联合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跨区域大案要案联合查办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协作。京津冀将建立区域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应急演练,提高三地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联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